自动驾驶会减少醉酒司机的责任吗?

日期:2025-10-10 浏览:

原标题:使用自动驾驶能否减少酒驾司机的责任? (报社观点)一些醉酒驾驶肇事者以“自动驾驶功能”为借口,辩称自己没有实施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,或者应减轻责任。这样的主张有法律依据吗?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相关案件。一天晚上,杨某某和朋友们聚在一起吃饭喝酒。由于已经是凌晨了,他感觉路上没什么车,所以决定自己开车回家。他在驾车前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大桥北桥时被警察抓获。检测显示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.4毫克/100毫升。公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,案件随后由检察院审查审理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进行了一审、二审。根据《刑法》,任何在路上饮酒驾驶汽车的人都可能被逮捕并处以罚款。东城区法院裁定,杨某某醉酒驾驶汽车,构成危险驾驶罪,依法予以处罚。杨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 “自动驾驶功能是在整个驾驶过程中被激活的。目前的自动驾驶技术已经比较成熟,它可以按照预定的路线到达目的地,避开障碍物,并在正确的时间踩刹车。”一审判决宣判后,严某某认为其驾驶的车辆配备了自动驾驶功能,道路危险性降低,提出上诉。他向二审法院提出请求ce减刑并适用缓刑。 “现有证据并未表明车辆被扣押时自动驾驶功能被激活。即使自动驾驶功能实际被激活,根据国家标准‘自动驾驶程度’,驾驶自动化的等级分为0至5级。其中0至2级为驾驶辅助。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自动驾驶高级4级仍处于测试阶段,国内尚未安装。” ”杨某某驾驶的车辆仅配备驾驶辅助系统,对驾驶员的依赖程度较高。因此,激活驾驶辅助系统并不能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。 “原审法院充分考虑了杨某某量刑的从重、从宽情节,在法定范围内判处其适当处罚。因此,根据法律规定,上诉被驳回,维持原判。 “最低安全线是不能逾越的,即使在激活驾驶辅助系统后,驾驶人实际上也是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,必须时刻监控系统、参与驾驶任务,才能保证安全驾驶。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,驾驶人酒后激活驾驶辅助功能,仍然驾驶车辆,仍要承担作为驾驶人车辆的相应刑事责任,且责任不会相应减轻。(李) 佳佳参与采访并撰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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